各vip会员工业企业、各有千秋关公司的:
为进一步增强交易平台的公开公正属性,规范竞价交易各方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中心拟对《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章最后条拟改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交易信息,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竞争,防止单一渠道过于集中。
第五章七条拟增添:竞价交易当事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第五章第9条拟增加:6.卖方听取的交易核心调查核实江西省特点贮备粮竞价市场交易市场交易监察系统化预警有关信息各种相关有关信息,供应证实材料。
三、章第十九这三条拟转成:卖方提出委托申请。卖方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交《交易委托书》《交易清单》《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有效期6个月以内)和轮换文件等资料,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章三是第十九条拟改为:交易中心按合同履约金额的0.8‰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有关部门或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章四11条拟转变成:买卖双方有四、八条下列解约金活动表现的,买卖网上寄售中央给出履行保护金和买卖网上寄售保护金标各是减去真正解约金人数计算出解约金金,从买卖双方交缴的保护金中各是扣缴并结算给卖房者和买卖网上寄售中央。买卖双方有四、八条第(二)(三)款活动表现的,买卖网上寄售中央可视思想薄厚取决停用或关闭其好地方存储粮买卖网上寄售执证。买卖双方两年内累计额十几次解约金,再度叁加在线交易时,履行以确保金按顺利原则的二倍计收,之后续场所储备量粮出价成交合作合同履行合同进程中连着三回普通 履约能力后提高金复原普通 标准规范;如累计三次发生违约行为的,自第三次判定违约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交易。交易中心将买方上述行为纳入交易黑名单及粮食企业经营活动诚信评价记录。
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包进包出轮换竞价交易”拟改为“购销双向竞价交易”。
现将以上修订内容在 “湖北粮网”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8月13日—8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435303150@.qq.com。联系电话:027-87840237。
联系人:张志勇,电话13397139716
杨 杰,电话13986128048
魏杉杉,电话13886024331
代书阳,电话17361048022
湖北粮网
2024年8月13日